管辖权异议如果不提,视为当事人接受管辖
受诉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避免因为法院对于管辖权的认识存在分歧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对有关案件移送作了必要限制。首先,如果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应该在管辖权异议期间解决相关管辖权争议,如果法院已经就相关管辖权争议做出裁定,即使之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亦应该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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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诉人民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有权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同时,为了保护诉讼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避免因为法院对于管辖权的认识存在分歧而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对有关案件移送作了必要限制。首先,如果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法院应该在管辖权异议期间解决相关管辖权争议,如果法院已经就相关管辖权争议做出裁定,即使之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亦应该继续审理···
评估鉴定费性质属于诉讼费用负担范畴,原审法院遗漏确定评估鉴定费如何负担,不构成遗漏诉讼请求。评估鉴定费的负担问题是人民法院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根据案件事实并综合当事人胜诉、败诉情况依职权决定的事项,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的申请再审事由,故对某1公司的相关主张不予支持。
案涉其他债权人参与分配是否合法问题。
公司法定代表人拥有管理职权且需要承担诸多的法律责任。对于不参与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或者已经实际离开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拒绝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他们还需要面对诸多不确定的风险,有违自愿公平原则,应当允许“挂名”法定代表人提出涤除登记之诉。法官提醒,公司员工如遇此情况,应及时留存“挂名”身份、穷尽内部救济途径后公司仍拒绝变更登记的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租房过程中,房东希望找到“神仙租客”,租客希望遇上“暖心房东”,实际上,这种和谐的租赁关系,需要双方充分沟通、理解包容。本案中,租客拖欠租金,房东催缴、要求搬离无果后换锁逐客……双方关系一步步恶化,闹得不可开交,直至对簿公堂,究竟孰对孰错? 01 基本案情 2017年11月15日,魏某在本市拥有一块空地
当事人就违约责任既约定支付违约金又约定赔偿损失的,法律并未禁止当事人对违约金与损失一并主张。衡量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应当根据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等其他因素。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主张的违约金不宜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