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编者按:该案揭示了平台经济下服务链条延长带来的责任模糊问题。法院通过合同解释将“包安装”纳入主合同义务,避免销售者利用服务分包规避责任。这一裁判路径有助于厘清多方法律关系,推动电商平台完善服务标准,对构建可信的线上家装消费生态具有示范价值。
提供“包安装”服务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就安装服务造成的损失向消费者承担责任
——李某与张某、王某、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买的商品明确提供“包安装”服务的,安装义务属于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因安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应由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
基本案情
李某在张某经营的网店购买了坐便器一个,该商品属于包安装商品。李某签收该商品后,张某在某家居服务平台下单购买安装服务,安装师傅王某在该平台抢单成功并实际向李某提供了案涉商品的安装服务。安装过程中,因王某操作不慎导致水管漏水,造成李某的家具被浸泡受损,产生修复费用24874.67元。李某遂将张某、王某和某家居服务平台的经营者某公司一并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赔偿上述损失和利息损失。
裁判结果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经网络平台订立买卖合同,明确约定“包安装”条款,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案涉坐便器的安装服务属于张某应当向李某履行的合同义务之一。张某虽然通过某家居服务平台下单购买线下家装服务,委托王某实际安装,但安装过程中产生的损害依合同相对性,应当由商品销售者张某向李某直接承担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网店经营者张某向李某赔偿损失24874.67元。
典型意义
电商模式下,越来越多的家装产品销售者用一站式的“购物+包安装”服务吸引消费者下单,“包安装”已从线下口头承诺变为线上订单的承诺内容。但消费者对线下实际安装方往往“看不见、摸不着”,一旦因安装人员操作不当致损,此时责任主体的确定是消费者最为关心的问题。本案判决明确,消费者可依线上购买合同直接向商品销售者主张赔偿责任。该裁判规则契合网络交易的特点,防止销售者、平台、安装方推卸责任“踢皮球”,优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网络“包安装”服务的责任划分提供了清晰的解决路径。(来源于广州互联网法院2025年12月9日发布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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