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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仲裁时效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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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10   访问量:1079

编者按:  劳动者入职后应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职场中的“常识”。但在众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仍争议不断,特别是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各地规定不一。下面就通过一个案例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江西省关于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认定。  【案情回

  劳动者入职后应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成为职场中的“常识”。但在众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关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如何计算仍争议不断,特别是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一直是争议的焦点,各地规定不一。下面就通过一个案例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江西省关于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认定。 

  【案情回顾】

  原告王某于2022年11月2日入职被告某玻璃公司处,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原告的工作岗位为车间装模,月工资3500元。2023年3月8日,原告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2024年3月6日,原告向上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告支付二倍工资差额10000元, 2024年4月23日,仲裁委依法裁决后,原告不服该裁决,于2024年5月8日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的二倍工资10000元。另查明,被告按照仲裁裁决已支付原告二倍工资差额483元。

  【法院审理】

  上栗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本案原、被告双方于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3月8日存在劳动关系,二倍工资的计算时间应为2022年12月3日至2023年3月8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2013年发布的《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议纪要》第五条:“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规定确定。用人单位应支付的二倍工资差额,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按月计算,对超过一年的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本案原告于2024年3月6日申请仲裁,仲裁时效倒推一年为2023年3月6日。因此,被告应支付原告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3月8日共计3天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483元(3500元/月÷21.75天×3天)。因本案被告已向原告支付了上述款项,原告的诉请已无事实依据,不予支持,遂依法驳回原告王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王某未上诉,该案已生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官提醒】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每个人都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纠纷时一定要及时申请仲裁,避免出现类似案例中已超过仲裁时效的问题。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要规范用工管理,在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劳动争议,面临要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问题。 ( 作者:李玲  来源:上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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