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位置:首页>典型案例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新业态纠纷,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2025-05-01   访问量:1042

编者按:黄某等20名快递员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新业态纠纷,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基本案情  黄某等20人是深圳市龙岗区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因站点承包商甲公司经营不善,拖欠黄某等人工资。后该快递站点转由乙公司承包。黄某等人不愿继续在该网点工作,要求结清工

黄某等20名快递员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新业态纠纷,当事人可就达成的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基本案情

  黄某等20人是深圳市龙岗区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因站点承包商甲公司经营不善,拖欠黄某等人工资。后该快递站点转由乙公司承包。黄某等人不愿继续在该网点工作,要求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但乙公司拒绝承担甲公司经营期间拖欠的工资,而甲公司又无力支付,最终各方产生纠纷。

  案件结果

  纠纷发生后,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法院三家单位根据龙岗区“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机制,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快递公司、甲公司以及乙公司共同向黄某等人支付所欠工资。调解后,黄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典型意义

  新业态用工纠纷由于所涉主体较多,当事人对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等争议较大,纠纷处理时间较长。本案利用新业态纠纷“调援裁诉”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快速化解纠纷,有效保障了新业态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来源于2025年4月30日广东高院、省人社厅联合发布一批劳动争议典型案例)


本文标签:

发表评论:

评论记录:

未查询到任何数据!
关于律师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邓杰律师
邓杰律师

专业

专注执业领域事务

尽责

全力办理委托事项

务实

扎实维护合法权益

邓杰,专职律师(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810022100),执业于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律所执业证号:24403200511032007)。邓杰律师现(或曾)兼任深圳市人民政府听证员、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法律类)、深圳市某区城建部门公职律师、建设工程定标专家、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员、Web前端开发工程师、Web服务器维护工程师,在城建、教育、纪检等政府系统以及网络科技领域从业多年,十分了解行政程序运行规则,颇为熟悉网络领域软件程序,非常擅长互联网+平台(含电子商务、网络游戏、软件程序、数据合规、区块链等)、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含工程质量与结算、房屋买卖与租赁、征地拆迁赔偿、小区物业管理等)、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婚姻家事、强制执行等领域各类法律实务,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等各类型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非诉、诉讼、仲裁、执行等一揽子法律解决方案,能有效维护委托人的各类合法权益。

扫一扫,存名片

邓杰律师名片

律师名片

QQ扫一扫

邓杰律师qq

QQ咨询

免费通话

24小时免费咨询

请输入您的联系电话,座机请加区号

免费通话

微信扫一扫

邓杰律师微信

微信联系